中四男生無牌藏槍及胡椒噴霧判感化1年 求情指被告上了人生一課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8/27 14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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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四男生無牌藏槍及胡椒噴霧被判感化1年,律師求情時指出,被告上了人生一課。(資料圖片)

16歲中四男學生2019年初涉於家中藏有氣槍、胡椒噴霧、一袋硝化纖維素粉末等爆炸品,以及彈簧刀等武器,早前承認無牌管有槍械、管有爆炸品及管有違禁武器共3罪,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。代表律師指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,家人願意加以看管,被告品學兼優,上了人生的一課;裁判官經考慮後判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令。

16歲被告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罪,控方修定控罪後刪除管有電槍部份,控罪指他於2019年‪2月20日在西灣河太安樓一單位內,無牌管有1 支長槍型氣槍連6個彈夾、1支胡椒噴霧。

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藏有爆炸品,即1 袋約85克粉末含硝化纖維素、101 支電火柴、1 個無線發射器及1 個連同兩個電池的無線接收器;另被控於同日同地藏有違禁武器,即3 把彈簧露出刀刃的刀及1 把重力刀。

控方案情透露,涉案物品在被告家中床上及電腦枱上找到,被告從內地或經由網上買入有關物品。控方又指涉案粉末易於燃燒,被告曾作實驗之用;警方另檢驗胡椒噴霧後發現,噴霧可令皮膚及眼睛感到燒傷灼熱;被告所藏有的刀亦是受管制武器。

辯方指,感化官報告正面,被告父親亦同意報告內容屬實,被告上了人生一課,不會再犯,家人表示支持,亦會加以看管,被願意接受感化。辯方強調,被告是品學兼優的學生,希望法庭准他更生並繼續其學業。